索 引 号 | 来源 | 大通县政府 | 发布时间 | 2020-03-31 | |||
发文号 | 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成文日期 |
大政办〔2020〕16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国家税务总局大通分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县金地燃气公司、人行大通县支行、各商业银行:
现将《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<关于印发西宁市进一步加强服务重点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(宁政办〔2020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西宁市进一步加强服务重点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
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