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 | 来源 | 大通县政府 | 发布时间 | 2020-02-28 | |||
发文号 | 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成文日期 |
大政办〔2020〕12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:
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困境儿童保障制度,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机制,根据西宁市民政局《转发青海省民政厅等部门<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宁民政〔2020〕1号)要求,现将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
2020年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