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 | 来源 | 大通县政府 | 发布时间 | 2020-03-26 | |||
发文号 | 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成文日期 |
大政办〔2019〕138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相关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24号)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》(青发〔2018〕12号)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》(宁发〔2019〕8号)和《县委县政府印发大通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贯彻措施》(大发〔2019〕17号)文件精神,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,提升供给体系质量,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,决定成立大通县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就组成人员及其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:
组 长:魏成玉 县人民政府县长
副组长:杨秀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成 员:常传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
张宝贵 县财政局局长
童智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
赵兴奎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
张生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
兰国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
包文生 县教育局局长
史学义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
唐永范 县统计局局长
张玉仓 县水利局局长
严寿春 县林草局局长
陈明才 县住建局局长
谢 骥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
李红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
马秀清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
许发兰 县卫健局局长
陈海山 县交通局局长
岳 翔 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
童敬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
各乡镇人民政府乡(镇)长
大通县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童智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李长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:全面负责质量提升工作的推进和落实,加强对全县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,重点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、质量强县建设、质量品牌发展、质量安全监管、质量基础建设。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,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,建立健全质量强县配套政策措施。
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