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 |
先分户还是先申请宅基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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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件人: |
韩先生 |
发件时间: |
2021-01-28 |
发件内容: |
家里兄弟俩人都已经结婚成家并有孩子,想分两个家,先分户口还是申请宅基地,希望得到权威回答。谢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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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|
网友: 您好!您咨询关于“先分户还是先申请宅基地问题”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 按照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[2020]号)要求,农村村民建设住宅,要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原则,严格执行青海省规定的宅基地标准,不得随意改变。注意分户的合理性,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,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,分户和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可同时办理,没有先后的区别,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可以申请宅基地。
附: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
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
根据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[2020]128号)和《青海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》(青土字[2005]20号)规定,农村村民建设住宅,要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原则,以户为单位,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为:城镇郊区住宅用地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;其他地区的水地不得超过250平方米,旱地不得超过300平方米,非耕地不得超过350平方米;牧区的固定居民点可以适当放宽,但最高不得超过450平方米。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。 1、无宅基地的; 2、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; 3、现住房影响乡(镇)村建设规划,需要搬迁重建的; 4、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 原籍没有宅基地的; 5、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; 6、我县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划的,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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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部门: |
县自然资源局 |
回复时间: |
2021-01-29 |